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4********0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402民初414号 |
案号 |
(2021)藏0402执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徐强自愿向原告林芝市东辰锦辉酒店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102287.27元及违约金50000.00元,共计152287.27元。该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每月15日前支付40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徐强未履约支付上述该款项超过三次,则原告林芝市东辰锦辉酒店有限公司将对被告徐强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217.27元,由原告林芝市东辰锦辉酒店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