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双城市广瑞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63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里刑初字第555号
案号
(2016)黑0102执015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道里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五、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人刘殿龙赔偿原告人杨晓华医疗费26789.25元、残疾赔偿金12757.8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误工费12907.99元、护理费12904元、鉴定费3200元、二次手术费用8000元、合计人民币77259.1元 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双城市广瑞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08-09
发布时间
2017-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绍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3056329681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双城市治国街政府办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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