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6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02民初5667号 |
案号 |
(2018)黑0102执2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曲皓、刘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哈尔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代偿款1,034,462.15元; 二、被告曲皓、刘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自2016年12月30日至代偿款还清之日利息,按年利率9%计付; 三、被告王卓夫、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被告曲皓、刘雨所负债务承担三分之二的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哈尔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10.00 元,由被告曲皓、刘雨、王卓夫、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哈尔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已预交,被告曲皓、刘雨、王卓夫、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时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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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曲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84063694433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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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牛家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