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6L2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0民初6417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韩晓彤、赵航人民币40000元,于2019年7月26日之前返还20000元,余款20000元于同年8月26日之前返还。 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92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减半收取462.50元,由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保全费4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时间 |
2019-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振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MA18W86L2F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永泰城7号楼2单元31层0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