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花果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PA7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1 民初 5016 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1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贵州花果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 内赔偿原告高显海、黄景艳因高美淋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 373619.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572.00 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 5786.00 元,由原告高显海负担 3005.00 元,由被告贵州花果香生态农业开 发有限公司负担 2781.00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龙运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96MA6E4GPA7T |
登记机关 |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海湖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阁乡太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