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五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82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民终4891号
案号
(2021)黑0103执56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3民初2632号民事判决;二、哈尔滨五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北京邦耐达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4252.77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2月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北京邦耐达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4040元,由哈尔滨五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分公司负担6314元,北京邦耐达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72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12元,由哈尔滨五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分公司负担6314元,北京邦耐达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29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5582928907
登记机关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达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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