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6********2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10民初5230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0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丹欠原告曾利佳借款本金100 000元,于2018年12月末前给付50 000元,余款50 000元于2019年5月末前付清; 二、被告周丹支付原告曾利佳借款利息(以100 000元基数,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还清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如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 300元(曾利佳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 150元,由周丹负担,于2018年12月末前与欠款一并给付曾利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时间 |
2019-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