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麻林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7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502民初9836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45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麻林妹自愿分 12 期支付原告吴兴昌货款共计人民币 54800 元,第 1 期 2019 年 1 月 28 日前支付 5300 元,第 2 期至第 12 期,从 2019 年 2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每月 28 日前支付 4500 元。二、 如被告麻林妹未按本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原告吴兴昌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585 元,被告麻林妹自愿承担(已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