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麻林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4********75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502民初9836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45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麻林妹自愿分 12 期支付原告吴兴昌货款共计人民币 54800 元,第 1 期 2019 年 1 月 28 日前支付 5300 元,第 2 期至第 12 期,从 2019 年 2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每月 28 日前支付 4500 元。二、 如被告麻林妹未按本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原告吴兴昌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585 元,被告麻林妹自愿承担(已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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