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1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502刑初256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59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胡家亮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被告人甘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家亮、甘璐的刑期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1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