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昌隆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2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8民初1247号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128执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哈尔滨昌隆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刘坤、马艳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剩余欠款207 137元,并自2018年12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6%给付原告至2019年8月22日间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8 285.48元; 被告佟剑武、李文革对上述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 01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 507元,由被告哈尔滨昌隆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刘坤、马艳平负担,被告佟剑武、李文革负连带给付义务,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20)黑0128执98号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执行法院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7929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8680272527P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通河县乌鸦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