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3********0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02民初1592号 |
案号 |
(2021)赣0802执3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卫国、程英连带偿还原告稂与红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019年2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利息为13000元,2019年8月21日起按年利率17%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利息为28333元),前述款项由被告朱卫国、程英连带分期付清,其中于2021年5月31日支付原告稂与红人民币30000元用于清偿利息,剩余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10月31日还清;二、如果被告朱卫国、程英未能按照上述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则被告朱卫国、程英应连带偿还原告稂与红借款本金人民币15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7%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同时原告可就全部本息立即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317元、保全费1670元,合计3987元,被告朱卫国、程英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稂与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