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0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民初3883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恢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姚建明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800.00元及利息2200.00元共计14000.00元,具体还款方式及时间:被告姚建明定于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0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定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晶借款本息2000.00元。二、若被告姚建明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所定还款时间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则原告有权提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6.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原告周晶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