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9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5民初1598号 |
案号 |
(2021)桂0325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依据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协助原告赵兴能、李斌办理位于兴安县兴安镇西环路水印城市花园第4栋2单元4层02号(建筑面积114.364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 二、被告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赵兴能、李斌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违约金7 457元;三、被告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为原告赵兴能、李斌办理位于兴安县兴安镇西环路水印城市花园第4栋2单元4层02号水电管网独立供电用户的开户手续;四、驳回原告赵兴能、李斌其他诉讼请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熊世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55718079833 |
登记机关 |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兴安县兴安镇西环路(水印城市花园4栋1单元101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