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刑初92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6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邵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 2019 年 9 月 28 日起至2024 年 3 月 27 日止,扣除先行羁押的二日,刑期届满日为2024 年 3 月 25 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邵平将违法所得人民币 97.209 万元退赔被害人。其中,邵冬梅 20 万元、吴彦豪 35.029 万元、胡雪 19.68 万元、张华 23 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