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5********09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25民初1698号 |
案号 |
(2021)桂0325执1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彭同意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蒋永安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6年1月8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2750元,由被告廖彭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