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9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5民初1818号 |
案号 |
(2021)桂0325执恢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县支行与被告熊福劝于2017年8月3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二、被告熊福劝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县支行借款本金207859.62元、利息2771.89元(暂算至2019年5月31日,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三、被告熊福劝赔偿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县支行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9978元;四、被告桂林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县支行就位于兴安县兴安镇西环路水印城市花园3栋1单元6层02号房屋的担保实现上述第二、第三项债权以外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4609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熊世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55718079833 |
登记机关 |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兴安县兴安镇西环路(水印城市花园4栋1单元101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