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5********2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5民初178号 |
案号 |
(2021)桂0325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峰、黄丽君共同偿还原告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99989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2019年1月12日为31637.93元,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郭圣杰、雷亚平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