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恒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32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502民初6015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9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恒洋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前归还原告黄玉平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金帝豪庭 c 栋 1605 号房屋的美菱电冰箱。二、被告罗恒洋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黄玉平房屋租金、物管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9,333.00 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5.00 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 ,由被告罗恒洋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