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0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民终7245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4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4民再10号民事判决;二、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4民初7448号民事判决;三、被上诉人武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吕波借款本金2,926,000元;四、被上诉人武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吕波借款利息(以本金2,926,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自2017年9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五、驳回被上诉人吕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被上诉人武全负担30,040.27元,由被上诉人吕波负担759.73元。一审公告费560元,再审案件公告费260元,由被上诉人武全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040.27元,由被上诉人武全负担。退还上诉人程育敏多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59.7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