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义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27********2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402民初740号
案号
(2021)藏0402执7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姚义东自愿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林芝市巴宜区佳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钢筋款26,807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费2000元,共计28,807元;二、原告林芝市巴宜区佳成工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35.09元,由被告姚义东自愿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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