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义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27********2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402民初740号 |
案号 |
(2021)藏0402执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姚义东自愿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林芝市巴宜区佳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钢筋款26,807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费2000元,共计28,807元;二、原告林芝市巴宜区佳成工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35.09元,由被告姚义东自愿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