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2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刑初321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8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姜宏波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姜宏波的刑期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林威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林威的刑期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熊显斌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熊显斌的刑期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2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熊丽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熊丽的刑期自2020年10-12-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五、对被告人姜宏波违法所得人民币61844.65元、林威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熊显斌违法所得人民币3824元,熊丽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