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吉威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8********D93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4民初1197号 |
案号 |
(2020)赣0824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吉威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杨忠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发如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0月10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杨冬根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98元,减半收取229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吉威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杨忠文、杨冬根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冬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4MA380AD93H |
登记机关 |
新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城东箱包制造基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