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安宝地机电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62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泰民二初字第188号
案号
(2014)泰执字第00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吉安宝地机电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郑庆国货款259542元,被告吉安宝地机电有限公司自愿支付给原告郑庆国200000元,其中100000元在2013年10月23日前付清,剩余100000元,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每月月底前各付25000元,郑庆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吉安宝地机电有限公司未按前述约定支付货款,郑庆国有权就全部货款259542元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5193元减半收取2597元,由原告郑庆国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3-12-16
发布时间
2015-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颜杭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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