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绍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82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3555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108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吕绍琴与被告王方荣自愿离婚。二、原告吕绍琴与被告王方荣共同生育的四个子女(王燕、王丹、王庭、王欣)由被告王方荣抚养;原告吕绍琴自2021年4月起每月25日之前支付四个子女的抚养费人民币1200.00元给被告王方荣(卡号:621799709009907239),直至王欣成年为止。三、原告吕绍琴与被告王方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修建的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中心村工农组13号附1号的房屋归被告王方荣管理、使用。四、案件受理费175.00元,原告吕绍琴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