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2********0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03民初329号
案号
(2022)赣0803执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李长金、李健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共同返还原告匡萃模投资款680000元;被告李长金、李健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共同支付原告匡萃模利润367464.4元;驳回原告匡萃模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4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340元由李长金、李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