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5********1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502民初5009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78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钟欠原告毕节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工程款35000.00元,被告分三期向原告支付,即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余款15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二、若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应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案件受理费485.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原告毕节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42.50元,被告曾钟负担242.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8-23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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