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5********1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5009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7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钟欠原告毕节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工程款35000.00元,被告分三期向原告支付,即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余款15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二、若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应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案件受理费485.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原告毕节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42.50元,被告曾钟负担24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