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204********0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5473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108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贵州名轮汇金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军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9100元,被告定于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5000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5000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剩余款项9100元;二、若被告刘军未按上述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存在一次逾期,则原告贵州名轮汇金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就全案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1元,原告贵州名轮汇金商贸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