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赫章辉宏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X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15706号 |
案号 |
(2022)黔0502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赫章辉宏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毕节市工投矿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8,479,578.3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所欠货款8,479,578.36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该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倍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毕节市工投矿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813.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00元,合计43,813.00元,由被告赫章辉宏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7MAAJM5X571 |
登记机关 |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妈姑镇拱桥村大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