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干县宝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8********04X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民终1924号 |
案号 |
(2022)赣0824执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新干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二、撤销新干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三、变更新干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祝武平于本判决送达后十日内赔偿张婷各项损失312,355.43元;四、变更新干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孙六生于本判决送达后十日内赔偿张婷各项损失113,801.07元;五、变更新干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4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新干县宝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后十日内赔偿张婷各项损失34,950.28元;六、驳回张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5,235元,鉴定费7,800元,合计33,035元,由张婷负担10,914元,祝武平负担11,911元,孙六生负担8,168元,被告新干县宝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0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张婷负担112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负担2,1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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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熊梅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468852504X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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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瑞和城物流园店面1栋120、1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