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和县望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8********R38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03民初211号 |
案号 |
(2022)赣0803执恢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泰和县望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杨天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江西井冈绿宝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果被告泰和县望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杨天盛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90元,由被告泰和县望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杨天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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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6MA387RR3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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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