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市北丰工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892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621民初964号
案号
(2021)苏0621执32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哈尔滨市北丰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南通市晗泰化工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34618元。被告哈尔滨市北丰工贸有限公司可将上述款项汇至本院转交原告,本院开户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账号:32001647136052502374。若被告哈尔滨市北丰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92元,由被告哈尔滨市北丰工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992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韩秋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0552621892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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