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4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02民督23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恢8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赵敬、吴玉兰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给付申请人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99728.09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申请费勇764.00元,由被申请人赵敬、吴玉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0-15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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