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春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2********3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02民初3755号
案号
(2022)赣0802执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春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陈梅光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4月10日起以借款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20日,之后利息以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另外,被告曾春愉还应支付原告陈梅光另一笔借款本金55万元的剩余利息3.8万元)。二、其他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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