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闵桂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3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223号 |
案号 |
(2022)黔0502执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离婚;二、原、被告所生长子周坤、长女周丹由原告闵桂先自费抚养,双方所生次子周富、三子周亮由被告周光平自费抚养,四子周黔由被告周光平抚养,原告闵桂先每月支付周黔的抚养费800元,从2021年2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直至孩子成年时止。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闵桂先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