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洪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6********6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502民初580号 |
案号 |
(2022)黔0502执恢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易洪兰、居华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态畜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其代偿款人民币564,525.67元,利息按年利息17.4%计算,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起止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二、原告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态畜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48.00元(已减半),保全费人民币3,343.00元,共计人民币8,091.00元,由被告易洪兰、居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