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威宁县伊美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59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26民初463号 |
案号 |
(2022)黔0526执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伊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丁一斌工资劳务款50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计算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拆借中心公布银行间贷款市场报价率后以银行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为准计算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丁一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5元由被告伊美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624元中多交部分4039元退回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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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永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6051944597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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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海边街道思源路观海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