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1********0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10刑初524号 |
案号 |
(2022)黑0110执恢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2年5月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在案扣押的被告人王佳违法所得人民币36717元,予以依法追缴,有扣押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