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秀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700********2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刑初252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恢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秀芹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2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王秀芹退还哈尔滨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挪用资金人民币89467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