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鑫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6********1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02民初14837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1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杨鑫垚在本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原告罗霞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20,60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8.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杨鑫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07-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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