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6********4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02民初9612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1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伟确认共计欠付原告毕节市琪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6400元,被告陈伟自愿从2019年9月30日起在每月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原告1000元,直至支付完毕为止,若被告存在任何一期逾期付款行为,则原告有权宣布全部剩余未还款项提前到期,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原告毕节市琪涵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0元,原告毕节市琪涵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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