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庆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12173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6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吉庆超、付贵兰归还原告田润珍借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82,600.00元,从2019年12月30日起每月最低还款人民币5,000.00元,在2020年7月31日前全部还清。如有任何一期逾期,则原告可以立即申请执行,并以70,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9年2月19日起计付利息,直至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3.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吉庆超、付贵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