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1********6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502民初3529号
案号
(2019)黔0502执39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俊返还原告陈贇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25,000元于2019年9月17日之前返还完毕,剩余借款本金25,000元于2020年7月17日之前返还完毕。2015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7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共计36,000元,该部分利息分两期支付,第一期18,000元于2019年9月17日之前支付完毕,第二期18,000元于2020年9月17日之前支付完毕;2018年9月18日起至全部借款返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二、如果被告朱俊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原告陈贇有权就未返还完毕的借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且从2015年9月17日起至全部借款返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全部按年利率24%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10-21
发布时间
2020-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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