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5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802民初2753号 |
案号 |
(2017)赣0802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詹汉卿、王海英于2017年1月25日前偿还原告卢东借款本息50万元,还清后原告卢东不再向被告詹汉卿、王海英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如未按期偿还,则被告詹汉卿、王海英对总欠款105万元承担清偿责任;二、被告孙健、吉安市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偿还原告卢东借款本息55万元; 三、其他无争执。 案件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3250元,由原告卢东和被告孙健各承担一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3-16 |
发布时间 |
2017-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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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359654259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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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新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