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5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802民初705号 |
案号 |
(2018)赣0802执16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孙健、陈慕琼共同偿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借款本金342618.66元及利息(至2017年10月31日利息为54679.06元,从2017年11月1日起按合同期内实际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即年利率25.5%计算至实际还清款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二、被告孙春巧、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04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9024元,由被告孙健、陈慕琼、孙春巧、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9-20 |
发布时间 |
2018-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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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359654259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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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新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