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卓艳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81********3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402民初147号 |
案号 |
(2019)藏0402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卓艳艳自愿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李昊宇、李昊阳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11000元;二、被告卓艳艳自2019年6月始,于每月18日前向原告李昊宇、李昊阳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原告李昊宇、李昊阳年满十八周岁止;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7.50元,由原告李昊宇、李昊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时间 |
2020-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