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1民初2527号 |
案号 |
(2020)赣0821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许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尾号为3777的信用卡欠款本金7877元、利息1053.30元、费用1374.64元。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元,减半收取29元,由被告许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