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01********76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02刑初550号
案号
(2020)黔0502执1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熊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责令被告人熊勇退赔被害人华时秀人民币5847元、退赔陈成美人民币6630元、退赔张艳人民币16379元、退赔聂江南人民币161元、退赔陈仕明人民币 170元、退赔袁德梅人民币4280.56元、退赔余良生人民币1100元、退赔姜树清人民币 1400元、退赔袁计辉人民币200元、退赔田军人民币5368元、退赔周余人民币100元、退赔包文举人民币943元、退赔陈尧中人民币7196元、退赔杨水人民币1517元、退赔戴祥武1519元、退赔李春华人民币494元、退赔陆志成人民币3000元、退赔周维清和苏锦华人民币5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熊勇的刑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26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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