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7********2815
执行依据文号
盐仲WL【2019】裁字第00105号
案号
(2020)赣0827执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赁物买断款5202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以6299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五标准自2019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三、本案仲裁费39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此款已由申请人预交,被申请人在履行本裁决书第一、二项义务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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