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庆宇米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8民初986号 |
案号 |
(2020)黑0128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庆宇米业有限公司、张靖宇偿还原告王玉全水稻款200 000元,此款于2019年5月9日前履行20 000元,于2019年7月15日前履行30 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履行50 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履行30 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履行70 000元; 二、被告哈尔滨庆宇米业有限公司、张靖宇偿还原告王玉全欠款利息,以上述第一项欠款本金200 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偿还欠款本金之日止,此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履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4 300元减半收取2 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哈尔滨庆宇米业有限公司、张靖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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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807001599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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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通河县浓河镇浓河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