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国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7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 刑初35 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1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朱国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 年9 月16 日起至2021 年9 月15 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朱国勇向被害人黄琴退赔人民币20070元(已退3570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